本帖最后由 陈耀光 于 2026-5-14 15:38 编辑
不能要求下级像你一样加班
吃苦在前,享乐在后,模范带头,身先士卒,这是对领导的要求。 领导理应按照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来做,严格要求自己。作为领导,你自己愿意,尽可以经常加班加点干活,可以没有星期天,没有节假日,废寝忘食地工作,群众会敬佩你忘我的工作精神,或许有下属被你的敬业精神所感动,学着你的样子,也来加班加点,多做贡献,这就是你的榜样的力量。倘若如此,当然很好了。 但是,你如果以为自己在拼命工作,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你的部下也必须跟你一样,放弃休息时间来加班工作,那就大错特错,你的想法既不现实,也不得人心。有的人好像不懂得这层道理,他自己加班,就通知大家都来加班,或者,他自己在加班,就要千方百计让他的下属知道他正在办公室加班工作。 我见过一位领导,他到办公室加班时,都要打电话告诉他的一些下属“我在加班,有事打电话到办公室来”。经常加班,是真那么忙呢,还是自己的工作效率太低,或是对下授权不够,自己做了本该由下属来做的事。当然,如果偶尔遇到有紧急的临时性任务,该加班就得加班,那怕要彻夜加班也理所应当。 动不动就让员工加班,不仅有违劳动法的规定,而且缺失了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,一个没有人情味的领导,是不受员工拥戴的,免不了背后员工会牢骚满腹,怨声载道,只是当领导的听不到罢了。其实,工作能不能出成效,不全在于工作时间的长短,更重要的是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。所以,当领导的要多在调动积极性上动脑筋,少在加班加点上打主意。 正常情况下,我历来不主张加班加点。我要求的是: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,在八小时之内,必须出满勤,干满点,把事情做好。八小时之外,是员工自己的时间,应当把它还给员工。他们是活生生的人,不是冷冰冰的机器,他们需要有休息、恢复身体的时间。 上世纪八十年代,我还在军区机关工作,我们干部部天天晚上要上班,我就给领导提过意见,建议把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留给大家。因为机关干部要提高自己,学习、充电需要时间;为人父母,教育子女,辅导作业需要时间;一个家庭有妻室老小,有大量家务锁事,也需要时间来处理。那个年代,我这样的意见不太可能被采纳,但我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。 后来,我转业当了企业领导,除个别特殊情况,我从不要求机关加班加点,也极少在周末、星期天召开会议,尽量不占用大家休息时间,我更愿意把本属于员工的时间更多地留给他们,让员工自己去学习、去提高,去谈情、去说爱,去育儿、去教子,去探亲、去访友,去爬山、去锻炼、去旅游……总之,我更愿意让他们有时间去干自己乐意干的事。 现代人,工作节奏快,生活压力大。领导对下属更应当多一些人文关怀和体恤,要让员工有休闲和运动、有释放和舒缓压力的时间和地方。现代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,应当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,我们不能光知道工作,还要懂得生活,我们应当成为生活的主人,而不是工作的奴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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